天津:农民工就业创业迎20项利好 最高250万元信用担保贷款
2020/11/10 16:52:10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日前,天津市制定了《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措施》,从拓宽外出就业渠道、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强化平等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全力保障在津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等方面提出近20项措施。
日前,天津市制定了《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措施》,从拓宽外出就业渠道、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强化平等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全力保障在津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等方面提出近20项措施。
《措施》提出,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援企稳岗政策,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督促企业将补贴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开展在岗转岗培训等。制定出台扶持外贸出口产品转内销若干措施,加大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家政服务等行业的针对性政策扶持,支持金融机构为住宿餐饮企业提供优惠贷款,鼓励住宿餐饮企业通过电商平台积极拓展线上销售。制定出台支持菜市场建设政策,支持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民心工程菜市场。支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对家政企业录入家政服务员信息、购置信用信息录入设备、建设诚信服务标准示范门店和使用贫困劳动力予以支持,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最大限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
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因地制宜发展零工市场或劳务市场,搭建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平台。鼓励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仅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以网络经营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发展小店经济,扶持一批夫妻店、创意小店、特色小店等经营实体,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场地支持等政策,打造人气旺、“烟火气”浓的小店集聚区。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平台服务费、信息中介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标准,支持农民工从事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增加收入。
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将一些技术要求不高、农村工匠能够胜任施工的项目交由农民工实施。将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吸纳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满1年,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予以贴息支持。允许采用财产抵押、质押、保证及信用等担保方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经国家级和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的创业人员,原则上取消反担保;对经营稳定守信再次贷款的返乡农民工取消反担保。加大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力度,为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风险考核、项目推介、融资支持、跟踪扶持等创业孵化服务,并按规定给予建设费补贴、孵化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充分发挥农业投资担保贷款政策的作用,加大农村“双创”园区(基地)和优秀带头人金融服务力度,试行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小额信用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给予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最高250万元的信用担保贷款。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中国企业新闻网:020-34333079 邮箱:cenn_gd@126.com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