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政策 为企业减负2.6亿余元
导言:自2月22日起非居民用天然气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政策实施以来,有效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截止8月底,累计减轻企业电费负担1.9亿元,降低企业用气成本0.74亿元。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宁夏回族自治区于2月1日以来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政策。对暂不能开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对为保障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场所减免高可靠性供电费,对抗击疫情定点医院、隔离点、生产流通抗疫保障物资企业按照抗灾电价政策降低2分钱,对全区除高耗能行业以外的工商业企业电费按照95%结算并将该政策延长至年底;自2月22日起非居民用天然气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政策实施以来,有效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截止8月底,累计减轻企业电费负担1.9亿元,降低企业用气成本0.74亿元。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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