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能源监管局积极落实国家能源局取消21项许可证明材料公告要求
导言:近日,华北能源监管局积极落实《国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第3号》取消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涉及的21项证明材料的要求,认真组织具体实施。
来自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近日,华北能源监管局积极落实《国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第3号》取消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涉及的21项证明材料的要求,认真组织具体实施。
局分管领导迅速召集资质处和三地业务办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讨3号公告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准确掌握,精确实施。要求在华北局网站及时转载3号公告并发布《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取消电力业务资质许可21项证明材料的公告》,告知企业调整后的许可申请材料及流程,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善发、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办理服务指南,更新信息,便利企业。局领导要求工作人员尽快注册系统测试账号,熟练掌握完善后的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功能设置,为企业做好业务咨询解答和申请指导。
华北能源局将认真做好证明材料取消后的许可核发工作,落实好减证便民措施,不断优化服务。下一步,将按照要求,将监管方式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有序推进分类监管,进一步提高许可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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