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监管办加强发电机组并网监管进一步规范电力业务许可工作
导言:按照上级部署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管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近期,山东办对全省发电机组并网发电有关情况进行了统计排查,梳理出部分不符合豁免条件且未取证的地方发电机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未许可机组整改工作。
来自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按照上级部署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管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近期,山东办对全省发电机组并网发电有关情况进行了统计排查,梳理出部分不符合豁免条件且未取证的地方发电机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未许可机组整改工作。
《通知》要求,项目立项、环保等手续符合要求的机组,要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善许可条件并申请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机组,要依法依规补齐相关手续,具备许可条件后要及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通知》强调,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许可证的机组,不得并网发电,自备电厂仅可自发自用。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豁免政策和发电上网要求,对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且不符合豁免条件的机组,不得允许其并网发电。
针对监管发现的问题,山东能源监管办将于9月底前对全省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再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对机组持证上网发电情况逐一核查,分类处理。发现无相关手续、环保不达标、违规并网发电等机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立足山东实际,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把牢许可关口,严格监管执法,维护全省电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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