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支持进出口企业以“诚信”换“红利”
导言:近日,在汕头海关所属澄海海关关员的指导下,汕头市某公司顺利完成提交主动披露及税款补缴工作。
来自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在汕头海关所属澄海海关关员的指导下,汕头市某公司顺利完成提交主动披露及税款补缴工作。
据了解,该公司于2020年6月从韩国进口新戊二醇,因对关税税则理解存在偏差,在进口通关环节商品归类错误导致少缴税款。自查发现后,该公司向海关主动披露,最终海关追征该公司进口关税税款,免于对其行政处罚并减免滞纳金。
“我们一直视信誉为公司立身之本,始终坚持守法经营,这次公司办理进口手续出现差错,我们一直很担心是否影响企业信用。”该公司经理表示,幸好有海关主动披露政策,企业信用等级未受影响。
主动披露政策是指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在进出口货物放行后,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海关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的制度。
今年以来,汕头海关积极落实稳外贸稳外资相关要求,积极推广“主动披露”制度,引导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守法自律,“点对点”指导企业递交主动披露申请,及时补缴税款,同时给予企业从轻、减轻处罚等优惠措施,促进企业以“诚信”换“红利”,充分释放“主动披露”政策红利。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汕头海关共办理主动披露作业9宗,补缴税款110.25万元,相关企业被依法免于行政处罚,同时保留了海关信用等级。
文:盛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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