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方案
导言:海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近日通过《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在国际人才引进使用、培养评价、工作居留、服务保障上实现突破,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体现中国特色、符合海南定位的国际人才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据海南省人社厅消息,海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近日通过《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在国际人才引进使用、培养评价、工作居留、服务保障上实现突破,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体现中国特色、符合海南定位的国际人才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方案》提出,海南省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全球人才招聘制度,编制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目录》,引导国际人才来琼工作和创新创业;在海南省内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法定机构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外籍人员,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担任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搭建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平台,筹建中国(海南)留学人员创业园,吸引国际人才和优秀留学生到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创业;拓宽国际人才工作联络渠道,依托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友好城市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合作,吸吸引国际知名猎头公司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海南;打造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品牌,举办中国(海由)人才交流大会暨“一带一路”人才发展论坛,加强与国际知名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合作交流,大力吸引重点领域高端人才。
《方案》明确,创新人才国际化培养方式,引进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推动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境外知名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人才;建立国际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引进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和条件的国际人才,可依据其贡献和实际水平,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改革涉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放开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限制,允许取得部分境外职业资格或公认的国际专业组织资质(除注册会计师、法律服务等领域外)的国际人才,通过技能认定后直接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完善国际人才薪酬激励机制,指导用人单位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针对高端人才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办法,允许通过技术股权收益、资本市场变现等增加合法收入,吸引集聚各类国际人才。
《方案》还提出海南省将深入实施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和出入境便利措施:对外籍人员赴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许可进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之外的外籍人员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不受限制;对工作许可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实行配额管理,建立配额动态调整机制,在配额总量控制下对限制类工作许可进行自主审批;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任职外国高层次人才,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直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兼职工作、创新创业,工作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兼职工作无需重新申办或变更工作许可证;实行“容缺承诺+失信惩戒”制度,外籍人员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除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外,其他材料由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作出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对不履约的个人和单位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按照《方案》,海南省还将围绕着建立吸引外国高科技人才管理制度、健全国际人才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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