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邮包分散寄递商业性邮件将受重罚
导言:8月26日,汕头海关缉私局依法对分散寄递走私眼镜当事人某眼镜(广东)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判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没收走私的眼镜230副。
8月26日,汕头海关缉私局依法对分散寄递走私眼镜当事人某眼镜(广东)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判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没收走私的眼镜230副。今年3月至4月期间,当事人为偷逃税款,利用30个相关人员信息,将从香港订购、用于销售的“GUCCI”等7个品牌73个型号共230副跟镜,拆分成75个邮件,以个人物品方式低报货物总价邮递进境,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1.85万元。海关提醒:根据相关规定,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以伪报、低报等手段分散寄递逃税将被依法查处。
来源:汕头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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