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医保管理服务协议统一纳入行政协议进行管理
导言:近日,湖南省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将医保管理服务协议统一纳入行政协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医保管理服务协议统一纳入行政协议进行管理。
近日,湖南省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将医保管理服务协议统一纳入行政协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医保管理服务协议统一纳入行政协议进行管理。
《通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将医保管理服务协议统一纳入行政协议进行管理,认为医保管理服务协议系医疗保障部门为了实现医保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目标,与相关医药机构协商一致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规定的行政协议。
《通知》要求各地统一思想认识, 加强部门协同,规范协议管理,创新管理手段,完善救济渠道,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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