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邮政局联合省人社厅发文加强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
导言:近日,湖北省邮政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明确对按程序规定开展的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贴政策。
近日,湖北省邮政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明确对按程序规定开展的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贴政策。
《通知》指出,加强全省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的主要方式是大力开展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技能培训内容根据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适应产业升级需要,主要包括快递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寄递安全“三项制度”、服务标准规程、环保健康卫生、智能设备以及快递服务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跨境电子商务等方面。培训项目分为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以工代训、职业技能竞赛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五类,各企业可通过组建企业内训师、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与职业院校及第三方社会培训机构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方式进行,并可根据各地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申报培训补贴。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提高政治站位,将加强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快递小哥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保持就业稳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结合起来,大规模开展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有关培训政策,做好快递企业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实施快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政策解释和培训业务指导,配合做好有关培训申报、考核和补贴申领工作。
湖北局表示,下一步将与省人社部门紧密联系,各司其职督促各地邮政管理部门与人社部门强化培训管理,督促企业落地落实培训政策,为全省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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