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开展“6.18草原保护日”宣传活动
导言:今年6月18日是“全国草原保护日”,同时也是《草原法》颁布35周年纪念日。为响应国家林草局“草原保护日”倡议,进一步扩大草原普法宣传力度,6月18日上午,我局举办了以“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美丽晋城” 为主题的草原普法现场宣传活动。刘闯局长和李培红、杜建莲、车文莲、原振先、白文瑞等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活动。
来自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消息,今年6月18日是“全国草原保护日”,同时也是《草原法》颁布35周年纪念日。为响应国家林草局“草原保护日”倡议,进一步扩大草原普法宣传力度,6月18日上午,我局举办了以“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美丽晋城” 为主题的草原普法现场宣传活动。刘闯局长和李培红、杜建莲、车文莲、原振先、白文瑞等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展板综合展示、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草原的特点、类型、功能以及如何保护草原等基本知识,呼吁广大市民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到保护草原资源、造福子孙后代的行动中来,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建言献策。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营造了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舆论氛围。
除了向社会公众现场宣传之外,我局还邀请省林草局草原工作总站站长杨国义在局机关作了讲座,向全局人员宣讲了草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保护自然资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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