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辽宁监管局:精准发力 守牢底线 全方位监管基层“三保”工作
导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六保”任务的总体部署,特别是“保基本民生”“保基层运转”任务,按照财政部党组关于把基层“保基层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财政工作硬任务的要求,辽宁监管局始终坚持把基层“三保”当作全局监管工作中的一项头等大事抓实抓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跟踪督导,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努力督促基层切实兜实兜牢“三保”底线,着力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
来自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六保”任务的总体部署,特别是“保基本民生”“保基层运转”任务,按照财政部党组关于把基层“保基层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财政工作硬任务的要求,辽宁监管局始终坚持把基层“三保”当作全局监管工作中的一项头等大事抓实抓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跟踪督导,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努力督促基层切实兜实兜牢“三保”底线,着力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强化担当
一是坚持高位思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保”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基层“三保”是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压舱石”的重要作用,把基层“三保”监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不断强化做好基层“三保”监管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就地就近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基层“三保”监管工作。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坚决贯彻财政部党组的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把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督促地方兜牢“三保”底线作为每年的一项主要工作任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杨体军局长定期听取汇报,杜原副局长每年带队到实地开展调研2次以上。相关处室落实具体责任,合理调整人员分工,加强力量配备,常态化开展“三保”情况动态监控。三是积极报告和反映问题。一方面及时将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财政部预算司、国库司等相关司局报告,反映基层“三保”真实情况,为财政部相关司局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和重要参考;另一方面积极向辽宁省政府反映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辽宁监管局多次主动向辽宁省政府报告关于“三保”的调研成果和发现问题,工作作风得到了辽宁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认可,有关建议也引起了辽宁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全省进一步兜牢“三保”底线。
二、着力构建机制体系,努力形成监管长效
一是建立监管联动机制。紧紧围绕基层“三保”监督工作,加强与辽宁省财政厅的联动协作,特别是加大与预算、国库等部门的沟通力度,形成了情况互通和数据共享的良好氛围。同时,定期与辽宁省财政厅开展全省基层财政运行情况交流,研判基层“三保”形势,分析新问题新情况,研究新对策新办法,充分发挥联动的合力,极大提升了监管效能。二是建立动态监控机制。结合辽宁省各县区财政收支实际情况,主动选择了27个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高、暂付款规模大、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的县(市、区)作为重点联系点,专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县级“三保”重点联系点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27个重点联系点按季度直接向监管局报送“三保”工作有关情况,对重点联系点开展日常动态监控,切实加强对县级“三保”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三是规范监控工作流程。从完善内控制度的角度,研究制定了辽宁监管局《县级“三保”与地方财政运行监管暂行办法》,围绕建立重点关注对象、“三保”预算编制审核监督和“三保”预算执行监督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基层“三保”监管的主要内容、工作重点、监管方式以及成果报送等具体事项,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三保”监管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紧盯重点关键环节,全面做好监测预警
一是紧盯“三保”预算编制。为实现对基层“三保”的全方位和精准化监管,从2020年预算编制开始,辽宁监管局提前介入,督促辽宁省财政厅严格标准做好“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工作,特别是严格审核各县区“三保”需求是否全部列入预算,是否做到优先足额保障,是否存在应保未保、降低保障标准或脱离实际过高保障等情况,同时对基层财政是否存在财力性缺口进行重点关注。二是紧盯“三保”预算执行。通过开展动态监控,及时了解县级“三保”预算执行情况,特别是直接发放到个人的民生款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加强对当地财政收支状况的持续跟踪,密切关注收入进度是否影响“三保”资金保障、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三保”支出顺序等情况,督促地方财政落实好过紧日子的要求。三是紧盯“三保”库款保障能力。加强对国库库款余额情况的监测,持续跟踪各地区国库库款余额和保障水平,对保障水平较低的地区进行风险提示,防范基层国库支付风险。深入分析财政收支、“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留抵退税等因素对库款的影响,督促省市财政部门加大资金周转调拨力度,适当延长库款垫付调回周期。督促相关地区科学统筹库款安排,明确财政支出优先方向,合理安排支出顺序,压减非急需和非刚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要,防范因库款枯竭带来的“三保”风险。
四、多种形式开展调研,摸准摸清真实情况。
一是妥善应对疫情开展书面调研。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12号)要求,疫情期间,选择了18个有代表性的市县开展了书面调研,及时跟踪疫情防控期间基层财政运行和“三保”有关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呈报的调研报告引起辽宁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陈向群同志的高度重视,批示辽宁省财政厅要密切关注、及时预警,通过调研有效发挥了督促基层切实兜牢“三保”,特别是“保基本民生”底线的重要作用。二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了地方尤其是县级财政的收支矛盾,为及时掌握县级“三保”保障情况,在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降低后,6月份杜原副局长第一时间带相关处室有关同志深入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凌源市开展专题调研,详细了解当前经济形势下基层财政运行和“三保”保障有关情况,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下一步,辽宁监管局还将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业大县、农业大县和“三保”保障较为困难的县区开展实地调研,持续跟踪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基层“三保”情况。三是密切盯住政策落实。重点关注财政部新出台政策要求的落地效果,如阶段性提高基层财政资金留用比例政策、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和规范非税收入等政策的执行效果和执行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今年下半年,辽宁监管局除了继续强化基层“三保”监管工作外,重点是落实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监控工作的要求,集中精力,强化措施,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实行全链条跟踪,督促和指导地方尽快将新政策新要求落地落细,切实保障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努力兜牢基层“保基层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这个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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