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调整省级河长湖长
导言:河北省河长办结合省领导同志调整情况,经省级总河湖长王东峰书记和许勤省长同意,对省级河长湖长进行了调整,2020年6月11日在《河北日报》等媒体上公布。
来自水利部网站消息,河北省河长办结合省领导同志调整情况,经省级总河湖长王东峰书记和许勤省长同意,对省级河长湖长进行了调整,2020年6月11日在《河北日报》等媒体上公布。
调整后,赵一德副书记担任滹沱河的省级河长,袁桐利常务副省长担任滦河的省级河长,陈刚副省长担任白洋淀的省级湖长,徐建培副省长担任子牙新河的省级河长,刘凯副省长担任南运河和卫运河的省级河长,夏延军副省长担任潮白河和北运河的省级河长,时清霜副省长担任永定河和滏东排河的省级河长及衡水湖的省级湖长,葛海蛟副省长担任潴龙河和赵王新河的省级河长。
自2017年、2018年先后实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每位省级河长湖长每年到所负责河湖进行现场巡查,督导处理各类侵占水域岸线、污染河湖水质、破坏河湖水环境和水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为全省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发挥了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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