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亚洲司负责人解读东盟与中日韩(10+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经贸部长特别会议重要意义和成果
导言:6月4日,东盟与中日韩(10+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经贸部长特别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东盟轮值主席国越南工贸部长陈俊英主持,10+3各国经贸部门负责人和东盟秘书长参会。商务部钟山部长出席并发言。
来自商务部网站消息,6月4日,东盟与中日韩(10+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经贸部长特别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东盟轮值主席国越南工贸部长陈俊英主持,10+3各国经贸部门负责人和东盟秘书长参会。商务部钟山部长出席并发言。
4月中旬,10+3领导人召开特别会议,在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提高公共卫生治理水平、推动地区尽快恢复经济发展等方面达成重要共识。各国经贸部长为此深受鼓舞,一致决定采取积极举措,将领导人指示转化为经贸领域具体行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继续蔓延,对经济和贸易的影响持续深入。此次经贸部长会议重点就加强抗疫和经贸合作、共同应对战胜疫情、恢复地区经济活力等开展了广泛深入讨论并达成共识。会议通过了《东盟与中日韩(10+3)经贸部长关于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影响的联合声明》并在会后对外发表,重申10+3国家齐心协力、团结应对疫情挑战的坚定信心,表明各方稳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维护自由、稳定、公平的贸易投资环境,以及保持市场开放的共同意愿,凸显出应对疫情和后疫情时代经贸合作的重要性,并为加强地区国家未来经济合作提供指引。
一是继续加强10+3抗疫合作。疫情期间,地区各国人民风雨同舟,守望相助,为全球合作抗疫树立了典范。在中方最困难的时候,东盟和日韩纷纷伸出援手。中方秉承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主动与区域各国分享抗疫经验,为各方提供了大量的支持和帮助。各方将继续探讨交换医疗必需品生产和贸易相关信息。
二是拉紧贸易投资合作纽带。保持贸易投资畅通对恢复地区经济增长至关重要。10+3经贸部长再次确认保持贸易投资市场开放的重要性,同意将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便利商务人员的必要跨境流动,确保有关限制商品和服务跨境流动的措施有针对性、适当、透明、暂时且符合世贸组织规则,避免采取不必要的贸易限制措施。各方将共同努力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投资,拓宽合作领域,特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全面深化10+3经贸合作。
三是稳步提升地区产业链供应链。10+3国家互补性强,经贸往来密切,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具有良好基础。10+3国家将充分发挥经贸部长会议平台作用,加强经贸政策交流和协调,分享应对疫情影响经济举措的最佳实践。各国经济高官将大力推动“加强10+3供应链互联互通联合研究”等经济合作倡议,打造更具韧性、更可持续,更不易受冲击的地区产业链。
四是持续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区域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是大势所趋,不会因为疫情停下脚步。10+3国家将按照领导人指示精神,密切协调配合,争取年内达成RCEP,加强贸易投资便利化合作,促进跨境贸易投资发展。
钟山部长在会上表示,中方愿与区域各国分享抗疫经验,强化抗疫合作,继续为10+3成员国在华商业采购急需的医疗物资提供支持和便利;扩大在健康医疗、智能制造、电子商务、5G等领域合作,发掘地区贸易投资合作新的增长点,稳步提升地区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指导有关研究机构就加强供应链互联互通合作提出切实可行政策建议;探讨在区域国家间开设更多“快捷通道”,维持必要的经贸合作人员往来和物流畅通;与各方共同努力,认真落实10+3领导人特别会议关于争取年内达成RCEP的共识,加快推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加强各方在世贸组织(WTO)框架下的合作,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继续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欢迎各方积极参加第三届进博会和第127届广交会。中方有关倡议和主张得到与会各方积极肯定和回应。
10+3国家经济社会实现稳定发展,对世界经济增长和繁荣意义重大。中方将与有关各方一道,切实落实10+3领导人特别会议和此次经贸部长特别会议的共识,实施好后续行动计划,为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注入正能量,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新的中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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