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重视法治建设 强化依法审计
导言:近日,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会议,表彰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并授牌。省审计厅被授予“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取得这一荣誉,是省审计厅长期高度重视审计法治建设,深入实施质量强审行动计划,将依法审计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结果。
来自审计署网站消息,近日,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会议,表彰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并授牌。省审计厅被授予“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取得这一荣誉,是省审计厅长期高度重视审计法治建设,深入实施质量强审行动计划,将依法审计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结果。
夯实审计法制建设基础,服务审计高质量发展。该厅把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作为推进审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先后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制度意见,结合江苏实际,落细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积极推动省政府修订《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保障;会同省纪委监委和省委巡视办修订出台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为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完善关于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工作、审计事项移送处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明晰依法审计流程、落实审计质量责任;建立审计工作容错纠错机制,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有效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严格规范公平文明审计,提升审计规范化水平。根据审计工作特点,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确保各项审计工作按照法定程序、法定职责权限开展。坚持将公示制度贯穿审计工作始终,从权责清单到审计结果,从审计纪律到审计组联系方式,均充分落实阳光审计要求;规范调查了解、审计取证、工作底稿编制和审计组会议等行为,确保各环节、全过程留痕;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全过程管控业务监督体系,实现了审计执法过程在线管控、进度预警;将法制审核范围扩大到审计机关对外出具的所有审计结论性文书,以法制标准全面衡量,确保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反映全面、事实清楚、证据适当充分、评价定性和处理处罚恰当、审计程序合规。
全面落实审计普法责任,探索多元化审计普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班等为主要载体,有效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坚持党内法规学习与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常规性学法与年度整训相结合,审计法律法规学习与各类业务培训相结合,专项法律法规学习与审计项目组织相结合,有效提升审计干部队伍的法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将落实普法责任制与各类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整改等环节中,向被审计单位宣传讲解审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财经法规;结合学雷锋日等活动,走进社区,面向群众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通过学法用法遵法活动,有效提高了审计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工作的能力。(殷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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