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拉网式排查
导言:为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动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掌握全省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制度情况,福建省治欠办印发通知,部署各地于4月15日至5月15日对全省所有规模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推进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效落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来自人社部网站消息,为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动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掌握全省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制度情况,福建省治欠办印发通知,部署各地于4月15日至5月15日对全省所有规模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推进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效落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一是“全”,排查项目覆盖“全”。此次拉网式排查由各地市治欠办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参加,覆盖所有规模以上在建工程项目。根据网格化管理,将所有项目明确到具体人员或网格管理人员,逐项核实制度落实情况,记录排查结果,由负责排查的人员对排查结果真实性负责并签字确认。省治欠办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所有项目不瞒报、不漏报、不少报。
二是“准”,查找问题力求“准”。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在建工程项目要求,制作《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清单》,具体细化为六个方面30项内容。要求将各地排查结果形成清单表格管理,如实反映项目落实制度情况,每个项目存在的问题与清单表格逐一对照,对标整改。及时组织落实情况“回头看”,针对项目清单表格未落实的,逐一盯紧整改,逐一销号。对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制度不力、拒不整改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三是“通”,解决问题职责“通”。排查发现的问题属于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的,专门制设表格,列出具体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清单,以治欠办名义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并抄送治欠领导小组或分管市、县领导,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负责落实相关制度,同时将落实结果书面反馈治欠办。各地治欠办在“回头看”中发现行业主管部门仍未落实的,运用效能、综治等考核机制提请予以扣分,或抄报上一级治欠办。
四是“活”,运用机制做到“活”。鼓励各地综合运用拉网式全面排查结果,树立标杆示范引领,结合福建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平台,创新方式方法,采取组织观摹学习、网上培训等方式,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向在建工程项目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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