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长江干线过江通道 布局规划(2020—2035年)》
导言:《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来自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生态环境管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尊重河道自然规律及河流演变规律,实现过江通道建设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
二、充分利用江上和水下空间,着力推进多功能过江通道建设,加强设计协同、建设同步,强化通道与其他基础设施统筹协调,做好远期预留,提高通道资源利用效率。
三、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需要,把握好过江通道建设节奏,在组织科学论证和加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程序报批后有序组织实施。
四、本《规划》主要布局横跨长江干线主要航道、具有交通功能的过江通道项目,对于连接洲岛与沿岸、洲岛之间的通道项目和不具备交通功能的跨江、沿江建筑物,由省级发展改革委统筹布局编制相关规划报送我委衔接后组织实施。
五、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利用通道资源等要求,针对部分过江通道功能的适当调整,报送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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