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部署清明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
导言:日前,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部署安全祭扫工作。
日前,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部署安全祭扫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是否开放现场祭扫服务、开放的区域范围及所应具备的条件。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散等群体性活动,对办理安葬(放)的逝者亲属采取限时段、限人数措施。对相对封闭且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各类骨灰楼堂,可不开放或延后开放,由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采取适当方式代为统一祭扫。不具备现场祭扫条件的城镇公墓要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通知要求,要科学合理设置祭扫场所承载量,限制祭扫人数,采取电话或网络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实行分时段、间隔性祭扫并限定祭扫时间;要强化殡葬服务场所入口的引导管理,防止人员聚集,凡进入人员应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不具备现场祭扫条件的地区和殡葬服务机构,要拓展服务渠道提供更加便民的殡葬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尽可能提供网络祭扫、代为祭扫敬献鲜花等替代性服务,更好地满足亲属悼念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需求。
通知要求,要全面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要设备进行“三个必查”,从源头上消除火灾、踩踏、坍塌等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配备完善消防器具,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严格火源管控,严禁明火、抽烟或者燃放烟花爆竹,慎防因使用酒精消毒引发火灾事故。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的,依法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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