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明确5项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导言:昨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说,近期民政部根据疫情形势发展,要求各地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昨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说,近期民政部根据疫情形势发展,要求各地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民政部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民政部先后出台一系列指南、指引,指导各地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开展疫情防控。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的养老机构封闭管理后,民政部协调江苏、安徽、湖南三省组织3支共118人的养老服务队伍支援武汉,帮助开展工作。
为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民政部明确5项具体措施。
他表示,为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民政部明确5项具体措施。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包括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都要及时发放到位。对一些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以增发生活补助。
二是要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纳入。同时,对一些疫情严重的地区可以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等疫情防控结束之后再进行动态管理。
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要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还要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
四是救助帮扶外来人员,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给予实物救助,及时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帮扶。第二种是现金救助,对一些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可以给予现金救助。
五是提供基本照料服务,各地要了解被隔离收治对象家里有无需要监护或照料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如有,要及时通知社区或当地民政部门,及时安排人员提供照料帮扶。同时,各地民政部门对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人员要保持经常联系,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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