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堂发布澄清声明:通报的不合格产品非公司生产
导言: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关于2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88号)”。其中,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然堂多重隔离防晒乳液SPF20 PA++被列为其中。通告也指出,经生产(代理)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伽蓝集团否认该产品为企业所生产(代理)。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关于2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88号)”。其中,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然堂多重隔离防晒乳液SPF20 PA++被列为其中。通告也指出,经生产(代理)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伽蓝集团否认该产品为企业所生产(代理)。
日前,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自然堂官方微博,针对该不合格产品,发布声明澄清,称:“标示为我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17.03.06’的‘自然堂多重隔离防晒乳液SPF20 PA++’产品非我司生产,应属假冒产品,被抽检单位‘新疆克拉玛依市名辉化妆品商行’也不是我司授权经销商。”
伽蓝集团官方声明
声明中,伽蓝集团也建议消费者在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并通过扫描产品上的二维码查询真伪。同时,也表明伽蓝集团将持续配合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加大打假力度,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事实上,早在2018年7月,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现场调查,溯源到自然堂产品的生产记录和留样产品,查实该公司未生产过生产日期为2017.03.06的“自然堂多重隔离防晒乳液SPF20 PA++”。与此同时,伽蓝集团已在发现假货的克拉玛依地区展开了打假行动,并在自然堂品牌官网发布了假货提示信息,避免有更多的消费者受骗上当。
一直以来,伽蓝集团始终严格把控产品质量,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官方授权销售的所有产品,消费者均可以放心使用。未来,企业还将坚持将产品质量放在首位,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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