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自由贸易港自驾游
进境游艇管理若干规定》的批复
国函〔2025〕20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司法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海南自由贸易港自驾游进境游艇管理若干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相关规定,同意《海南自由贸易港自驾游进境游艇管理若干规定》。
二、海南省人民政府和司法部等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和研究《海南自由贸易港自驾游进境游艇管理若干规定》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5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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