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规范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活动,提高管理服务质效,财政部制定了《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所称的境外会计组织,是指在中国境内开展国际会计、社会审计理论研究、交流与合作等活动,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的境外非政府组织。
财政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是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对境外会计组织申请设立代表机构、变更登记事项、年度活动计划和工作报告提出意见,指导、监督境外会计组织及其代表机构依法开展活动,协助公安机关等部门查处境外会计组织及其代表机构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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