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与挑战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国有企业始终面临着人才引用难题。其主要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目前高层次科技人才因为身份、编制等问题多选择留在高校、科研院所;二是国有企业在引进人才过程中,往往存在高层次科技人才“难觅”“难用”“难留”等问题。
改革举措与成效
针对这些问题,江中药业探索实施“双栖优聘”模式,以“企业提供薪酬、高校提供编制”的新机制,以自主自愿、开放共享、互利共赢为原则,吸引了一批国家级、省级的高层次人才加入公司。
学校、企业、双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工作内容、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权益分配内容。企业承担人员薪酬、考核和管理,人员编制、社保、公积金等福利政策由学校负责,企业承担费用金额,由学校提供政策、标准和缴纳佐证,费用由企业转至学校。学校给予企业对委派到公司的双聘人员单独评审、单列指标、单设考核的权力,为双聘人员松绑。企业作为学校单独研究生招生单位进行招生,并设立研究生人才培养基地。
双聘或共同引进人员需在合作期间执行企业的人事管理政策规定和学校的人事管理办法,同时遵守聘用企业的规章制度,完成学校受聘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规定的教学任务;双聘人员在公司的工作业绩应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等的主要依据,学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
正式聘用后三个月内根据企业工作规划制定业绩合同作为考核依据。双聘人员科研成果遵循“谁完成、谁拥有、谁受益”的基本原则,学校和企业都具有科研成果署名权,科技成果转化收入通过“一事一议”进行分配,实现企业与学校的互利共赢。双聘人员工作表现未达到企业考核目标基本要求,企业可告知学校退出决定,由学校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安排。在三方合作期满后,根据双聘人员的自我意愿,双聘人员可以选择回到学校工作。
经验与启示
通过“双栖优聘”政策,帮助企业解决人才引进和留任难题,使得双聘人员进一步聚焦科技创新工作,享受市场化薪资水平,同享企业科研激励,进一步实现科研抱负,助力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实现学校、企业、双聘人员三方良性循环。
江中药业"双栖优聘",“聘”到最优解。
文章来源:华润(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