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保障以地理信息数据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建设的安全与质量,促进基础地理信息的交换、共享和应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维护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我部组织对GB 21139-2007《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并于2024年7月5日至9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科研院所及企业等31家单位和个人通过回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共103条。
社会各界对于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宝贵意见,主要集中在数据内容要求、质量检查要求以及部分文字表述等方面,我们将认真研究各项意见和建议,并最大程度地予以吸收采纳。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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