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标准》。
联系人:杨嵩虹 吕泽 010-59957713
附件: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管理办法.docx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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