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财政支持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
导言:近日,《常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2024年版)》正式出台,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市级财政预计每年增加基本康复救助支出300万元。
据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消息,近日,《常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2024年版)》正式出台,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市级财政预计每年增加基本康复救助支出300万元。
(一)明确救助对象
常州市对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和少年实施基本康复救助。救助对象包括:0-6周岁视力残疾儿童;0-14周岁听力言语、肢体、孤独症、智力、多重残疾儿童;15-17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精神(孤独证)、智力、多重残疾少年。
(二)拓展救助范围
与2021年版出台管理办法相比,2024年版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规范在财政补助资金发放标准和范围方面更加明晰:
一是非全日制基本康复形式救助标准进一步明确。新规范将基本康复救助的服务形式进一步明确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残疾儿童监护人可自主选择服务类型。选择非全日制的基本康复形式的,救助标准按全日制救助标准的80%对提供服务的定点机构进行结算。
二是取得救助经费的定点机构范围进一步拓展。定点机构主要通过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形式确定。同时,各辖市区的残联系统、教育系统、民政系统、卫生健康系统内只要符合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建设标准、管理要求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机构也可以申请认定为定点机构。即只要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的定点机构都可以取得基本康复救助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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