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能源监管办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交流
导言:会议强调,《决定》把党的领导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首位,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论述摘编》有关章节,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分别围绕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等有关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谈学习体会。全办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会议,办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决定》把党的领导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首位,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作为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始终坚持党对能源工作的全面领导,准确把握《决定》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的根本目的和本质要求,按照国家能源局党组工作部署,以高质量能源监管,推动党中央关于能源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并把绿色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强调要推进绿色发展,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决定》提出:“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这是基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战略路径和重要任务。要立足能源监管,按照《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等有关文件要求,对照行动方案9项专项行动,以开展过程监管、穿透式监管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有效发挥能源监管和市场机制作用,服务江苏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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