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国务院批准,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实施港澳地区外国旅游团入境海南144小时免签政策。现公告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与中国建交国家的公民持普通护照到香港、澳门后,经在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2人及以上)入境海南旅游,可免办签证停留不超过144小时(符合与中国签署互免签证协定或中国政府其他免签政策的,可从其规定)。入出境口岸为国家设于海南省的所有对外开放口岸,须整团入境、出境,活动范围为海南省行政区域,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零时起算。
特此公告。
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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