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导言:《工作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和保障措施三部分。总体要求中明确了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小微企业、“三农”、新市民、老年人等普惠客群金融需求,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保险保障,打造浙江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先行样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联合宁波监管局和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浙江证监局、宁波证监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推动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普惠金融体系,助力高水平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工作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和保障措施三部分。总体要求中明确了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小微企业、“三农”、新市民、老年人等普惠客群金融需求,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保险保障,打造浙江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先行样板。力争到2027年末,活跃经营主体贷款覆盖率达50%,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达18%,出口信保渗透率不低于30%。具体措施部分聚焦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重点难点,从深化普惠金融供给侧改革、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支持、促进普惠与科技、绿色、数字、养老金融深度融合、完善普惠保险保障体系、提升普惠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完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等六个方面,提出务实有效举措21条。在保障措施中,提出推进试点示范、加强监测评估和注重舆论宣传等三方面要求。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等六部门将以《工作方案》印发为契机,立足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大场景”,加快构建高水平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积极践行普惠金融的政治性和人民性。
来源:浙江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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