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山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向江门海关隶属鹤山海关提交了一份主动披露报告,对自查发现的两票报关单少缴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事项进行了主动披露。
据了解,该公司自澳门进口了一批货物,由于业务人员对海关规定不熟悉,导致该批货物没有按规定缴纳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企业在自查中发现了该情况,第一时间向海关申请主动披露。该关及时受理,对主动披露事项快办快结,依法对企业不予行政处罚,同时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减免了因漏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海关的主动披露制度,为企业提供了自查自纠、守法便利的通道,减少了轻微违规行为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尤其是海关总署第127号公告,把涉税违规行为向海关主动披露的时限要求放宽到两年以内,让我们充分享受了该政策的红利。”该公司业务负责人说。
2023年10月,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3〕127 号),进一步放宽了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明确具体处置要求,充分体现“守法便利”“宽严相济”和“罚教结合”的海关执法理念。该关通过政策宣讲会、“关长送政策上门”等方式,广泛开展惠企政策宣贯,增强主动披露政策的影响力,重点解读“适用范围”大幅扩大、“时限要求”再次放宽、“量罚尺度”更加合理、“生产实际”更受重视,“享惠措施”持续优化、“宽严相济”更为科学这六大“高含金量”的政策红利。
同时,为了便利企业办理,该关还大力推广“互联网+海关”模式,实现主动披露事项“一次提交、一次告知、线上受理”快办快结,提升了办理时效性与便捷性,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2023年至今,该关共受理主动披露50起,其中通过“互联网+”海关模式办理主动披露事项的企业占84%。
文章来源:江门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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