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融监管局十条措施全力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在新疆落地见效
导言: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对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采取十条措施,全力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在新疆的落地见效。
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对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采取十条措施,全力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在新疆的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学习领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系统和辖区银行机构持续加强对融资协调机制政策和相关会议精神的学习,深入领会精神,充分认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是当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之举,及时将相关精神传导至基层,推进转化为实际行动。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各监管分局均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并督促商业银行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高位落实推动。
三是加强协同推进。及时会同住建部门成立省级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会商会谈、推进问题解决。加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银行机构等多方沟通协作,提高项目推送质效。
四是加强监管引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春节前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对各监管分局开展日调度,同时,省局、分局通过调研、座谈、调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银行机构的督导。
五是强化精准支持。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的项目,分类施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应满尽满”,精准支持。
六是提高审批效率。要求银行机构抓紧完善授信审批制度,充分结合本机构特点和优势,加快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不断优化工作方法,提高项目落地效率。
七是落实尽职免责。督促银行机构尽快制定与融资协调机制相适应、覆盖项目“白名单”范围的尽职免责管理制度,重点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责免责标准和条件。
八是保障资金安全。督导银行机构严格落实资金封闭运行管理要求,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合理确定项目融资额度,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
九是加强统计监测。及时跟进辖区融资协调机制工作进程,按日统计监测银行机构支持项目建设情况,构建日监测、周汇总、月总结机制,全面掌握推进情况。
十是积极开展宣传。加强与媒体对接,积极宣传融资协调机制工作开展以来辖区银行机构在支持项目建设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
来源:新疆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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