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水利部网站消息,近日,宁波市水利局通过开展专项研究、与有关部门加强技术交流,编制出台《宁波市再生水利用河道生态补水技术指南(试行)》,有效填补了再生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方面行业技术指导上的空白,为下一步全面提高全市再生水回用力度,高质量推进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从无到有”,建立水质监测指标体系。通过比较国内外再生水回用相关水质标准,结合宁波市河湖水环境质量目标要求,首次提出再生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的“9+X”监测指标、“5+X”评价指标的水质监测指标体系,相关水质监测指标的要求高于国家现有再生水利用相关标准,实现了污水处理厂排放指标体系向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体系的衔接过渡。
二是“从有到优”,提出水质净化工程措施。根据全市土地空间开发利用、污水处理厂布局等实际情况,结合陆家河等局部试点工程研究成果,在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基础上,提出旁路河流净化系统水质改善措施,即在保障再生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水质达标的前提下,通过人工湿地、旁路河流净化系统等措施对再生水进行生态活化,实现由产品水向自然水的转变。
三是“从优到精”,开展受纳河道生态跟踪。为加强再生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对受纳河道生态影响的跟踪评估,在再生水用于河道生态安全评价指标等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陆家河等局部试点工程多年跟踪评价结果,提出符合实际的受纳河道生态监测指标体系,主要包括藻华预警、底泥监测、生物安全等方面,确保再生水利用的生态安全管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