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开展2024年第一场财政法规集中学习活动,组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层财政所等100多名财务人员接受财政法规教育,共同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内容,为抓实省委巡视和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和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规范财会人员行为和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夯实了新的基础。
据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23年2月,发布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谯城区财政局围绕全区财会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紧扣监督检查抓落实工作中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采取对《意见》先学一步、持续开展宣传、监督检查紧跟上等措施,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学习,强化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识。本次集中学习是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层财政所等具体负责财务、会计活动的人员为主要对象,特别是结合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的2023年度部门决算工作,重点学习了《意见》的重要章节内容,为规范做好年度决算报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集中学习会上,明确提出《意见》的深入学习,要列入各部门(单位)年度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与省委巡视和区委巡察工作结合起来,适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全面完成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通过对《意见》的研讨和实践活动,补齐抓落实、讲规范、严监督的工作“短板”,在积极的学习中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进一步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好履职尽责工作。(胡建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