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满洲里海关审核认定,成为满洲里关区首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核准出口商”。
“经核准出口商”是指进出口企业成为AEO认证企业后,经海关依法认定,可以对其出口或者生产的、具备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资格的货物开具原产地声明的企业。认定为“经核准出口商”的企业,可随时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使出口货物在国外享受税收优惠,效力等同于海关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具有行政成本低、方便快捷等优势,目前已成为国际上优惠原产地认证模式的重要发展方向。
据了解,该公司作为AEO认证企业,几年来向欧盟、东南亚44个国家稳定出口赖氨酸盐、谷氨酸等产品。“这次有幸成为蒙东地区首家‘经核准出口商’,让我们充分享受快速通关‘绿色通道’的政策红利,对我们这种出口量大的公司来说,太方便友好了。”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李铁楠说。
满洲里海关所属赤峰海关关长徐平说:“赤峰海关将持续拓展惠企服务新通道,为符合要求的企业快速办‘理经核准出口’商认定手续,最大化释放政策红利。”(韩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