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三个突出”加力:构搭建科技型企业 梯次培育体系 全面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导言: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部署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在重大场合常态化谈科技、讲创新。率先召开科技创新大会,连续多年将科技创新工作列入全县层面的攻坚行动专项。
长兴县作为国家首批创新型县,一直把科技型企业梯队建设作为强化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首要内容来抓,有效构建了“县科创英才项目(县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省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为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与助力全面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和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高水平创新型省和科技强省建设提供了县域样本。
一是突出系统谋划,注重一盘棋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部署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在重大场合常态化谈科技、讲创新。率先召开科技创新大会,连续多年将科技创新工作列入全县层面的攻坚行动专项。科技部门牵头设置指标,统筹考核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级有关部门,在工作机制上形成齐抓共管、凝心聚力的生动局面和全面创新、全域创新良好格局。率先设立“人才科技日”,有力造浓全社会创新氛围。
二是突出源头把控,注重多渠道招引。秉持“非高新不准入”理念,把高新产业代码、研发投入等纳入项目评审条件,科技部门全程参与项目引进过程,把好项目源头关。自2015年开始,率先开展科技小微企业招引工作,每月召开项目认定会议。在近3年认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28个,其中23个项目应税销售收入超2千万元。
三是突出培育服务,注重全方位保障。持续出台一揽子方案政策文件,涵盖各生命周期科技型企业的支持举措。探索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科技成果培育储备、“135”四位一体动态培育、工业“50强”企业研发投入加码、重点乡镇(平台)科技工作集体会诊等机制,加速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力引建高能级平台,全力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开发全省首个科技“奖-投-贷”联动应用,提升科金融合服务效能。明确企业当年研发强度不低于全县平均水平或研发投入不低于750万元。近三年立项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31项,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达成产学研合作300余项;近五年来获得省科学技术奖励25项,均领跑全市。积极争创省绿色低碳安全储能技术创新中心和加快建设吉利新能源汽车产业协同创新研究院、白马湖实验室长兴氢能基地。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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