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巴基斯坦有关部门签署八份合作文件
导言:2023年10月18日,在中国和巴基斯坦两国总理共同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和巴基斯坦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署八份合作文件。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2023年10月18日,在中国和巴基斯坦两国总理共同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和巴基斯坦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署八份合作文件。
双方同意加强矿产开发与产业合作,签署《关于在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加强矿产开发与产业合作的协议书》,进行联合地质、矿产资源调查,促进采矿业全产业链的绿色发展等方面合作。
双方同意开展绿色低碳发展合作,签署《关于绿色低碳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联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等领域务实合作。
双方同意加强数字经济合作,签署《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加强数字经济政策沟通交流和数字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合作、搭建数字经济技术合作平台、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搭建人文交流平台。
双方同意开展产业合作路径研究,签署《在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开展产业合作路径研究的谅解备忘录》,以探讨加强产业合作的新模式、有效促进特别经济区发展、吸引中外企业为重点,开展制定中国和巴基斯坦产业合作路径的研究,在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促进产业合作。
双方同意根据《在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建立专家交流机制的谅解备忘录》任务要求,签署《中巴专家交流机制工作计划》,以高标准建立并完善专家库、高水平举办中巴经济合作论坛等为抓手做实中巴专家交流机制。
双方同意加强瓜达尔港发展研究合作,签署《关于建立瓜达尔港发展研究专家交流机制的谅解备忘录》,加大向巴基斯坦提供专家咨询支持力度,提升瓜达尔港经济发展能力。
双方同意深化共建“一带一路”重大问题合作研究,签署《关于深化共建“一带一路”重大问题合作研究的谅解备忘录》,围绕基础设施、绿色低碳、资源矿产、数字治理、产业发展等重要议题合作开展课题研究。
双方同意共同推进中巴城市可持续发展合作,签署《关于开展中巴城市可持续发展合作机制的谅解备忘录》,共建“一带一路”可持续城市联盟,搭建“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合作网络平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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