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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资委2023年度指导监督盟市国资工作计划

2023/10/9 11:30:23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我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国资监管大格局建设,根据国务院国资委2023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任务部署和我区国资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我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国资监管大格局建设,根据国务院国资委2023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任务部署和我区国资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指导盟市着力建设现代新国企

  (一)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推动自治区和盟市国有企业一体化发展,鼓励和支持区属与盟市国有企业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共同参与重点项目开发建设,促进地方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在新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对外合作、人才培养和企业治理等方面的协同。指导盟市国资部门加强现代产业链链长建设工作,鼓励企业争当现代产业链链长,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推动先行先试。加强对盟市央地合作的指导,在自治区与央企开展项目合作中尽可能联合所在地盟市国有企业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规划发展处负责)

  (二)指导盟市国有企业开展创建一流企业工作,组织盟市国资委参加“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管理提升”系列培训。(企业改革处负责)

  (三)深入实施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导盟市国资委开展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总结区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优秀做法,推动区属国有企业与盟市国有企业的经验交流。(规划发展处负责)

  (四)指导盟市国资委孵化和推动更多地方国有优质资产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措并举促进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内强质地、外塑形象,实现高质量发展。(产权管理处负责)

  二、更加注重持续深化改革,指导盟市提升国有企业新时代新征程履行功能使命的能力

  (五)指导盟市巩固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谋划实施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完成年度既定工作任务。加大改革工作指导督促力度,完善改革推进机制,坚持改革机构不撤、工作不断、力度不降,促进改革政策落地实施。(企业改革处负责)

  (六)指导盟市国资委加强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完善董事考核评价机制,有效落实董事会工作规则和职权。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董秘开讲”等公司治理系列培训。(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企业改革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指导盟市国资委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持续推动混改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印发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范性文件,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产权管理处、党建工作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向国家推荐一批盟市国有企业纳入新一轮“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充实扩围名单。指导入选企业制定综合改革方案,并运用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多种方式,定期检验“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改革创新成效。(企业改革处负责)

  三、更加注重防范化解风险,指导盟市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九)指导盟市国资委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做好2022年度各盟市年度决算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数据验收和2023年月度国有资产统计布置工作,持续关注盟市经济运行变化情况。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交流,开展盟市国资委财务监管工作情况评价通报。(财务监管处负责)

  (十)加强盟市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强化平台债券、或有负债、对外担保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对于存在债务风险的盟市国资委下发提示函,予以提示提醒,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和风险联合防控,推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筑牢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财务监管处负责)

  (十一)对国有资产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审核重点指标填报情况、表间勾稽关系、相关数据材料,提高报表准确性,要求盟市国资委按照报表审核要点进行自查自审,对盟市国资委执行国有资产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监管处负责)

  (十二)整理汇总国务院国资委和其他省份考核分配有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情况,通过信息共享和工作交流,指导盟市国资委做好考核分配、残疾人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工作。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统一部署,做好绩效评价、职工薪酬调查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提供对标数据支撑。(考核分配处负责)

  (十三)指导盟市国资委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结合实际加强所属企业金融业务监管工作、规范履行多元投资主体公司出资人职责工作和规范国有企业部分股权划转社保基金后国有资本管理有关工作。(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负责)

  (十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带动盟市国资委全面提升监督追责工作水平。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制定《自治区国资委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委内移送办理工作规则》,编印《自治区国资委系统监督追责文件汇编》。举办一期监督追责业务骨干培训班,通过业务培训、个案指导、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区国资国企系统监督追责工作业务水平,着力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监督工作体系。(巡察办负责)

  (十五)探索开展产权管理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督查。通过自查、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盟市国资委产权交易管理、采购管理、产权登记管理以及资产评估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产权管理处负责)

  (十六)跟踪了解《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在盟市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交流等方式,指导盟市国资委加强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强化涉外法律风险防范。举办国资委系统合规管理培训班,持续提升国资委系统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能力。发挥法治讲堂、法治工作协作组交流机制等平台作用,加强盟市国资委、区属国有企业与盟市国有企业的沟通交流。(政策法规处负责)

  (十七)指导盟市国资委持续深化民企挂靠国资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存量问题清理整顿。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保持打击假冒国企力度,及时公告假冒国企黑名单。(产权管理处负责)

  (十八)指导盟市国资委针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过程中新接收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财务监管处负责)

  四、更加注重协调联动,指导盟市持续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十九)组织召开盟市国资委负责人会议、盟市国资委负责人研讨班,学习贯彻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形势任务,研究推动有关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组织召开全区国资委系统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研讨培训班,开展盟市国资委工作调研,定期编制盟市《国资监管信息》。指导盟市国资委全面高效履职。(政策法规处负责)

  (二十一)指导盟市国资委加快推进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强化国资监管重点应用建设,探索数据模型建设,提升国资国企在线监管业务协同、监测预警、决策支持等能力。(综合保障服务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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