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利用主要包括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化学资源利用。2022年,各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海水利用工作。在对2022年海水利用情况调查、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我们组织编制了《2022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报告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字,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2022年,海水利用工作进展显著。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在沿海缺水城市推动大型海水淡化设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海水淡化作为重要内容被纳入《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中。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青岛市等沿海省市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出台了有关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方案、奖补政策,海水淡化工程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22年底,全国现有海水淡化工程150个,工程规模2357048吨/日,比2021年增加了500615吨/日,为我国迄今为止新增海水淡化工程规模最大的一年;年海水冷却用水量1770.47亿吨,比2021年减少了4.6亿吨。
图1 全国海水淡化工程规模增长图
截至2022年底,全国现有海水淡化工程150个,工程规模2357048吨/日(图1),比2021年增加了500615吨/日。其中,万吨级及以上海水淡化工程50个,工程规模2145428吨/日;千吨级及以上、万吨级以下海水淡化工程52个,工程规模198466吨/日;千吨级以下海水淡化工程48个,工程规模13154吨/日。
图2全国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分布图
截至2022年底,全国海水淡化工程分布在沿海10个省(区、市)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和海岛(图2)。辽宁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161984吨/日,天津市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306000吨/日,河北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390700吨/日,山东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603209吨/日,江苏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5020吨/日,浙江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761849吨/日,福建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29950吨/日,广东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88896吨/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750吨/日,海南省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8690吨/日。其中,海岛地区现有海水淡化工程规模776108吨/日。
海水淡化水主要用于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其中,工业用水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北部、东部和南部海洋经济圈的电力、石化、钢铁等高耗水行业;生活用水主要集中在海岛地区和天津、青岛2个沿海城市。2022年,新增用于工业用水的海水淡化工程主要是为石化、钢铁、电力等高耗水行业提供高品质用水;新增用于生活用水的海水淡化工程主要是为辽宁省、山东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等地缺水海岛提供水资源供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