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印发《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导言: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推进江苏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推进江苏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包括三大部分,共12条,从培育推荐非遗项目、发挥传统民俗文化特色、搭建表演艺术展示平台、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探索康养体验新路径、拓展融合发展空间载体、丰富非遗旅游产品供给、提升体验设施建设水平、加大传播推广力度等9个方面明确工作内容和方向,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总结评估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此外,《意见》鼓励在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古街古镇,建立非遗工坊、展示馆(厅)、传承体验所(点)、传承人工作室。支持地方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中选择合适的非遗项目进入旅游空间,积极引入适合本地文化生态的非遗项目,推进非遗和旅游资源共建共享。
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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