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全面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导言:近日,盘锦市启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明年3月份,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坚决制止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到 2024 年全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
近日,盘锦市启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明年3月份,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坚决制止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到 2024 年全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
专项整治行动共分组织部署、专项整治、验收评估、整改“回头看”、违法处置和追责问责等五个阶段。重点对 2021 年至今耕地上没有合法手续的房屋以及停车场、广场、道路、地面硬化等耕地“非农化”问题;乱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耕地“非粮化”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行动中,自然资源执法部门对耕地“非农化”和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违法当事人将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现场核查,督导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对违法破坏耕地行为进行鉴定,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整改不到位、质量不达标的各级政府和部门负责人,约谈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逾期整改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对违法违规用地形成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利益输送、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人由纪检、公安、司法等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盘锦市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及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发改、公安、自然资源等10个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整治工作。行动要求全市上下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夯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发改、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导调度,保障整治工作压茬推进。
来源: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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