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建设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工作
导言:近期,为了破解知识产权“评估难”这一痛点,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营造更有利的融资环境,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建设银行规范有序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工作。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期,为了破解知识产权“评估难”这一痛点,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营造更有利的融资环境,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建设银行规范有序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工作。
按照试点方案安排,建设银行将以《专利评估指引》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数据为底层支撑,结合专利有效期、专利类型调节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运用知识产权内部评估方法确定押品价值,不再依赖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进一步提高业务全流程效率。试点拟在北京、苏州、浙江、山东、湖北、广东、深圳、四川等省市各级分支机构开展。
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建设银行妥善选择试点分支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工作保障,有序安排进度,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科学应用知识产权评估规则和标准,做好动态风险管理。同时,要求建设银行“边试点、边优化、边总结”,结合试点的实际效果对评估方法进行分析、验证,主动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及时修正并持续优化评估的方法、指标、系数和参照数据。加强对智能化评估模型工具的开发应用,对经办人员主观因素导致的估值偏离进行有效控制。健全试点工作内部尽职免责机制,对经办人员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已经尽职履责的,实行免责。
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密切关注试点工作中的成效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方法。下一步,将指导银行通过试点实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在治理架构、战略布局、政策支持、专业能力等方面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动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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