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资委深入推进湖北武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
导言:湖北武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开展以来,湖北省国资委紧紧围绕打造国资国企改革“五个高地”的目标要求,大力探索创新,高规格起步、高质量实施,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综改试验呈现出持续发力、全面突破、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重要成果。
湖北武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以下简称综改试验)开展以来,湖北省国资委紧紧围绕打造国资国企改革“五个高地”的目标要求,大力探索创新,高规格起步、高质量实施,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综改试验呈现出持续发力、全面突破、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重要成果。
健全完善领导协调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省为主导、市为载体、省市联动、协同深化”工作要求,成立湖北武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推进综改试验再深化再提升。紧密结合湖北武汉重大发展战略和地区独特的人才、资源、政策优势,研究制定《湖北武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综改试验20条具体措施,并同步分解形成了10项标志性成果清单和26项重点工作台账,力争在国有企业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科技创新、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方面取得更多、更大突破。
支持国有企业以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出台《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通知》,结合湖北实际提出八条政策措施,明确在鄂央企可参照执行,大力推进区域内国有企业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强化土地基础管理。建立国有企业土地资源台账、存量土地数据库,完善定期报送机制,将数据库逐步升级为国有企业存量土地资产管理系统,适时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对接,对国有企业存量土地资产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土地资产开发利用效率。支持产业项目建设多层工业厂房,明确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50%;将原依法取得的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组织供应,明确补偿价格标准和方式;对于增进公共利益的项目,明确容积率奖励方式。创新土地储备机制。对低效闲置土地,鼓励纳入土地储备,创新省市合作收储,完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对纳入储备暂时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做好管护和临时利用。经测算,政策惠及全省央地国有企业及子企业约8000多户,涉及省属企业土地171.5万亩,其中已开发利用土地约115.47万亩,低效闲置农用地约42.09万亩,低效闲置建设用地约13.94万亩。通过作价出资、优化利用等方式,预计可盘活土地价值约578.25亿元。
增强企业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健全以企业投入为主、各类资金共同参与的国有企业科技投入体系,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入留住、科技资金供给等机制,全力服务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关于鼓励和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举措》等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文件,设立了规模100亿元的楚天凤鸣科创天使基金、5支产业链母基金,对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实施全生命周期培育。今年1—6月,省属企业创新发展取得积极成效,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研发投入超过1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新增18家企业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科改专项行动名单,“科改企业”入选总数达26家,居全国第二。
推动跨地区跨层级国资国企资源优化配置。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湖北省国资委将28户省属国企整合为10户,武汉市将31家市属国企整合为9户,基本实现“一主业一主体”,区域内国资国企功能定位更加明晰、主业更加突出,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积极推动省、武汉市国企与央企深度合作,共同支持光电子信息等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一大批合作项目顺利实施,长江三峡集团、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华中区域总部、国药集团中国生物中部产业基地等落户湖北。截至2023年6月,在鄂央企资产总额5.47万亿元,同比增长4.7%;1—6月实现营业收入1.4万亿元,利润总额741.4亿元,资产规模等主要经营指标位居全国第4位。
加快建设高质量供应链体系。推动各层级国有企业紧紧围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供应链物流体系、“三大都市圈”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谋划和实施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为湖北加快打造新时代“九州通衢”提供有力支撑保障。推动省属企业与2家世界500强供应链企业、有关中央企业合资组建湖北国控供应链集团、湖北楚象供应链集团,助力湖北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围绕湖北汽车产业链,推动跨省域国资国企合作,牵头组建长江汽车产业供应链公司和长江车百产业基金,助力重塑全省汽车产业供应链生态;推动省、市、区属国企,联合社会资本共同组建湖北华纺供应链有限公司,打造全球领先的纺织服装产业供应链,助力湖北约纺织服装产业冲击5000亿元产值。
创新企业人才激励机制。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在效率、人才、品牌等方面突出问题,研究出台《关于推进省属企业中长期激励的实施意见》,明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跟投机制、风险抵押金、虚拟股权激励等7种激励方式的适用范围、主要形式、操作要点及实施流程图,鼓励省属企业把握综改试验机遇,灵活运用各类中长期激励方式充分调动企业核心人才积极性。支持国有企业积极参与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建设,推动组建湖北省人才集团,发布30亿元规模的长江优企人才基金,预计十年内可循环投放资金100亿元以上,支持省内优质企业300家以上,激励高端人才1万名以上,助力50家企业上市。
完善国资监督管理协同机制。强化国资监管上下协同联动。出台《湖北省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评估评价办法》,围绕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党建四条主线,聚焦国资委三大职责对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进行评估评价,凝聚国资监管的系统合力,推动市州国资监管机构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对市州国资监管工作精准化指导监督,组织开展市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和整体评估工作,对获评A级的市州国资委予以通报表扬。打造国资监督协同机制。配合省纪委监委制定《关于省纪委监委与省属企业出资人、监管部门加强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办法》,会同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出台《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贯通协作工作办法》,进一步推进国资监管与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相互贯通;出台《关于联合开展国有企业“积案化解法治惠企”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依法推动化解一批省属、武汉市属国有企业涉法涉诉历史遗留的积案难案,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文章来源:湖北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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