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政:首次实现社保基金预算绩效评价险种全覆盖
导言:近日,按照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财政厅牵头对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7项社会保险开展绩效评价。
近日,按照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财政厅牵头对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7项社会保险开展绩效评价。
本次绩效评价是我省印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以来,首次开展的覆盖全部社会保险险种的省级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厅牵头,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导省级社保经办机构商省税务局具体实施,依据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对目标实现程度、政策产出效果等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判,并分险种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下一步,财政厅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对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健全、预算执行有偏差等问题逐一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改进基金管理的重要依据,从而进一步改善社保政策实施效果、提升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基金精算平衡、防范基金运行风险。
信息来源:四川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社会保险基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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