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条件公布
导言:据重庆财政网站消息,近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联合启动重庆第二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
据重庆财政网站消息,近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联合启动重庆第二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相关企业可按属地原则,即日起到今年10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地区县经信部门进行申报。
据悉,被认定为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可以享受首台(套)首购首用补助,补助标准为不超过实际支付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就具体补助规则来看,该政策只补助符合条件的市内企业。如果研制生产方和采购方均为市内企业,两方分别同时向所在地经信部门申报,补助资金的1/3补给研制生产方、2/3补给采购方;如果研制生产方为市内企业,采购方为市外企业,只补助研制生产方,补助资金的1/3补给研制生产方,剩余的2/3则统筹安排补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市内企业。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认定?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明确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是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能力和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研发试验基础条件良好。
三是生产经营正常,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严重失信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环保等事故。
具体到申请认定的产品,则须同时符合以下六个要求:
一是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2023年版)》,产品已实现销售。
二是企业经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产化制造自主品牌;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以及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是通过我市同级或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认可机构(或本行业权威测试评价机构)的检测检验,产品检测报告需涵盖关键技术参数;无相应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的,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用户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是国家有特殊或强制性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资质或认证。
五是已有同系列型号产品通过首台(套)认定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认定。
六是产品研制、开发完成时间距申请认定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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