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家!江苏宿迁市完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工作
导言:据宿迁市财政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近日,宿迁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修订出台《宿迁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层面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高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据宿迁市财政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近日,宿迁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修订出台《宿迁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层面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高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办法》修订深入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上位法要求,充分吸收其他省、市相关管理制度先进经验,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确保内容规范科学、完整合理。《办法》采用章节式结构,共九章六十六条,构建了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预算管理、基础管理、绩效管理、资产报告等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明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范围、管理体制和管理原则,厘清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优化了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程序、方式、标准,促进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基础管理、绩效管理相衔接,健全了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为我市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夯实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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