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能源监管办对小散远发电企业开展电力安全生产现场督查
导言: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省政府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督促电力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6月20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督查组对泗洪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泗洪天岗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两家小散远发电企业开展电力安全生产现场督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省政府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督促电力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6月20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督查组对泗洪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泗洪天岗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两家小散远发电企业开展电力安全生产现场督查。
督查组查看了集控室、升压站等生产现场,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详细了解受检单位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风险管控、电站运行维护、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督查。对于现场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督查组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受检电力企业限期整改,宿迁市发改委适时现场督查验收。
督查组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班组安全建设等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电站运行维护。要认真做好电站设备定检维护工作,加强动火、检修等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三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完善防护策略和防护措施,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切实推进网络安全隐患和漏洞整改。四是加强应急管理。要强化防汛防台工作落实,对应急预案、应急资源进行补充完善,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电力应急处置能力。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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