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资委创新性打造防范系统性风险“双监管体系”
导言:安全是发展的基石。为严格防范、有效化解重大风险,湖南省国资委在已建立事前事中事后“553”监管体系、出台“十严禁”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创造性提出打造防范系统性风险“双监管体系”的“新思路”“新举措”,把防范系统性风险“双监管体系”建设确定为湖南省国资委2023年十大重点工作之一。
安全是发展的基石。为严格防范、有效化解重大风险,湖南省国资委在已建立事前事中事后“553”监管体系、出台“十严禁”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创造性提出打造防范系统性风险“双监管体系”的“新思路”“新举措”,把防范系统性风险“双监管体系”建设确定为湖南省国资委2023年十大重点工作之一。
防范系统性风险“双监管”体系,指的是“省国资委监管企业集团执行落实制度,企业集团监管所属企业经营决策和防范风险”。其核心要义,在于进一步规范加强企业借款管理和投资决策,切实做到“两防”,即防投资决策出现失误,防借款掩盖运营问题;“两要”,即企业每一分借款都要集团董事会决策,每一分借款都要明确用途。湖南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国资委提出“双监管体系”,既是对“增强国资监管协同效应,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要求的落实,也是针对湖南国资国企的发展现状,从体制机制设计上,所打出的一套防范系统性风险的“组合拳”。具体包括“实施五大行动、强化五大功能、建立七大制度、加强五大保障”的具体工作。
优化顶层设计,突出“五个要点”。一是坚定主业发展方向。监管企业要进一步厘清主责功能和主业标准,做强做优做大核心产业,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二是严格规范投资决策。监管企业要进一步规范投资决策权限和程序,企业主业范围内的投资,实行要件立项制,完善决策和立项的必备要件,对企业的决策程序、资金流向进行跟踪分析。三是严格规范借款管理。监管企业要坚决防止以借款掩盖运营问题,防止风险积累蔓延。四是全面强化企业审计。对监管企业坚持审计全覆盖,重点围绕效益达标开展三年跟踪审计,确保审计到每个车间、每个项目,真实反映投资收益情况。五是全面压实管理责任。坚决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压实企业外部董事、财务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等相关负责人的具体责任,并建立纪检国资月度会商机制,督导责任落实。
实施“五大行动”,确保措施落地。一是实施财务风险排查行动,全面了解企业财务现状。组织专业中介机构对监管企业资产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质量进行现场审计,对监管企业主要财务数据进行核实,分类梳理、系统分析企业相关财务风险,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防范化解举措。二是实施企业风控提升行动,全覆盖夯实、提升监管企业风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风控体系评级制度,着力推进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的内控制度体系,进行综合验收评估、定级。三是实施主业方向奋进行动,全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指导监管企业制定核心功能及主责主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目标和路径,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和产业发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确保监管企业坚定主业经营方向不偏位,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四是实施债务监管提质行动,全方位加强债务监管。湖南省国资委制定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带息债务监管的通知》,实施新增带息债务决策增债有度、用债有规、还债有策、管债有方“四有”管理制度。坚持抓规划计划,抓预算核准,抓分类监管,抓跟踪分析,抓年度审计。五是实施投资监管提效行动,全过程加强企业投资监管。监管企业要规范项目立项、严格立项管理,从投资合规、技术可行、风险可控、效益可期等维度完善项目立项的必备要件。严格规范投资决策,子公司5000万元以上投资(或已定低于此的标准),须报集团董事会决策;低于以上标准授权子公司决策的,实行“两上”董事会决策机制。湖南省国资委和企业集团要做到实施有力,定期调度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进展。项目建成投产后集团必须跟踪审计三年,重点审计效益达标,严控概算。
加强保障工作,强化“五大功能”。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量化、实化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即时处置、周调度、月分析、季度通报、半年综合调研督促、年度综合调研考评机制,实现目标任务全覆盖,促进各项工作高效系统。五大功能即:一是强化企业董事会及外部董事风控职能:制定专职外部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强化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外部董事定期向省国资委书面汇报企业情况;监管企业集团所属各级子企业重大投融资事项提至集团董事会决策,做到企业每一分钱的借款都要明确用途,严防投资决策出现失误、严防借款掩盖运营问题。二是强化财务负责人风控职能,建立完善总会计师履职评价、管理办法,明确企业总会计师财务管理与监督、内控体系建设及系统性风险防控等职责。三是强化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大数据系统风控职能,综合债务水平、盈利能力、现金保障等内外部信息,对企业重大财务风险进行预警,在投资、财务、考核等业务系统中提示。四是强化审计风控职能,组织开展企业审计部门负责人工作述职,强化企业内部审计能力提升,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强监督、控风险、促发展”作用。五是强化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风控职能。把新增债务管控、经营现金流管理、两金压减等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加大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指标的考核力度,适当提高考核权重,严明债务管控上线、红线和底线,严格采取考核扣分、降级、“一票否决”、扣薪等方式加强惩戒约束。建立国资纪检阅读会商,对资金、债务、投资等方面发现的风险问题及时分析、互相沟通、研究处理,每月向省政府报告责任追究工作情况。
文章来源:湖南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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