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加快推进孵化平台提档升级 打造科技自立自强县域样本
导言:截至目前,该县累计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家,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省级众创空间25家,孵化面积超5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超600家。
近年来,浙江省长兴县强力推进科技孵化平台建设,持续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高新区”专业化、全链条孵化体系,加速形成科技成果孵化、项目落地、企业成长的“双创”生态圈,科技孵化平台不断增量提质,成为该县实施全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的“四梁八柱”和推动县域“1+4”主导产业创新发展的“塔尖重器”。截至目前,该县累计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家,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省级众创空间25家,孵化面积超5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超600家。
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加强政策支持。坚持重规划、早谋划,形成“一平台一产业一目标”发展思路,打造科技孵化平台“1+5+N”发展格局。出台“科技新政十二条”《长兴县关于进一步加快孵化器建设和众创空间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有效提高乡镇(街道、园区)对科技孵化平台重要性的认识,优先支持村级联建、租赁闲置厂房和办公楼等用于建设孵化平台;紧扣县域主导产业和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引导孵化平台布局产业细分领域,实行园区之间错位发展。
二是注重服务指导,聚焦专业定位。支持乡镇(街道、园区)围绕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全力打造专业化、垂直化孵化平台,精准推动专业类孵化器培育建设,提高入驻企业的产业集聚度,着力发挥示范带动效应。鼓励县内龙头骨干企业锁定主营业务方向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构建以头部企业为核心、辐射带动中小微企业成长的产业创新生态群落。目前,科技孵化平台已涵盖该县各主导产业,在县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支撑力接续增强,孵化绩效日益显现。
三是强化考核管理,推动项目成长。优化绩效考核方式,引导孵化平台加强对在孵项目的引育和服务,在项目招引上把好质量关,对新引进科技项目的资金实力、市场前景等进行认真分析论证,争取更多高质量科技项目落户。推行项目落地、投产、生产经营等多个环节的全过程服务,想方设法帮助企业扩大产能、开拓市场,实现早上规、早上市。有序推动在孵企业清理腾退,及时清退僵尸企业、超出孵化时限的企业,盘活园区物理空间。截至目前,累计引育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52名,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2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21家、规上企业37家。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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