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部署乡村振兴水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导言:4月20日,湖北省水利厅组织召开2023年乡村振兴水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旨在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和省委农办关于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安排部署乡村振兴水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4月20日,湖北省水利厅组织召开2023年乡村振兴水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旨在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和省委农办关于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安排部署乡村振兴水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国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落细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是深入实施强县工程的务实举措,是坚持人民至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会议要求,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精准把握4个方面工作重点:一是落实帮扶政策措施不实,返贫摸排搞形式、走过场,应纳未纳、“体外循环”, 帮扶不及时、不精准,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把关不严、“应消不消”等问题;二是项目谋划论证不足、盲目决策,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管护不力,以及项目分红不发、滞发等问题;三是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不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四是在政务服务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对待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问题。
会议强调,要聚焦违规立项,违规举债筹集资金,违规确定施工单位,人为拆分项目规避招标或暗箱操作,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项目主管部门违规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村级组织违规支付、套取项目资金、资产不入账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推动专项整治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实施,并持续至今年底。
会议采用视频形式召开,驻厅纪检监察组及厅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水利和湖泊(水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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