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关员查获进境袋鼠皮 马有权/摄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4月15日,曹妃甸海关关员在对入境人员行李进行监管时,通过X光机发现一可疑物品,现场开箱后,查获袋鼠皮一张,重约0.3千克,这是河北口岸首次截获进境袋鼠皮。
袋鼠皮属于动物皮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内所列明的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携带、邮寄名录所列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目前该物品已移交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置。
海关提醒:进出境旅客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旅客携带进境的动植物等制品来源、卫生状况不明,携带病原微生物风险极高,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及生态安全的风险。切勿违法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如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需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何兴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