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财政部署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导言:据盐城市财政局网站消息,近日,市财政局印发《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据盐城市财政局网站消息,近日,市财政局印发《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财政、财务、会计领域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围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等3个重点领域,通过查处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通报问责一批典型案例,建立源头控制、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制度体系,提升财政部门履行财会监督职责的效能,推动各单位强化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长效约束机制。
202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阶段性目标:到2025年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市财政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落实举措,以更高标准、更快效率、更严要求发挥财会监督积极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财监工作的副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统筹领导全市专项行动总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具体组织工作。牵头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抽调相关业务主管处室人员参加,集中办公汇总整理各单位台账等资料,明确处室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落实主体责任。专项行动采取市级预算部门和区财政局全面自查复查、市财政按比例抽查、上级财政部门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压实市级各部门、各区财政主体责任,限期完成专项行动,抓实抓牢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监督机制。三是强化督查指导。市财政业务主管处室负责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政策解答、跟踪自查自纠工作进程和审核认定相关重点问题等工作。同时,牵头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市级各部门、各区自查自纠及复查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确保专项行动高质量开展。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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